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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光学协同创新中心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29 阅读次数:

  为促进极端光学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以中心相关学科专业为基础,以建成该领域人才培养高地为目标,搭建多元化创新平台,创新教育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创新力、实践力、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第二条 中心实施“优才优育计划”,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将突出“宽口径、强基础、重实践”的特色,倡导“开放性、自主性、研究性”的“问题导向式”学习。

第三条 中心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和目标,科学设置课程总量,注重基础课程、选修课程、自主实践课程课时课量的合理分配;课程设置体现“融合性”,摒除“简单加和”,加大面向科学前沿的学科交叉课程;扩大选修课程比例,突出个性化培养;加大实验课程比重,强化动手能力培养,依托中心的实验员和实验室资源,建立自主性、开放式、探索性的实验课程体系,夯实科研基础;强化自主实践环节,实现理论指导实践,学生可自选科研课题,自主提交科学研究计划、书写提议、管理研究计划、分析数据、口头和书面表述研究结果。

第四条 中心将突破原有的课堂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的范式,积极实行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并重的模式,设计实施“导师全程式”、“多方联合式”培养模式。

第五条 中心积极开展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培养合作,定期选拔学生参加国际交流学习,探索实施“3+A”培养模式,开展本科双学位、交换学生和硕士直通车项目,实现课程互选、学分互认,使学生更多地接触科学前沿,利用国外学习环境开拓国际视野。

第六条 中心推行考核制度改革,弱化“以考试分数论”的理念,增加平时成绩的比例,更加注重平时的科研实践、研究成果,将参与的科研或科技项目、学科竞赛等学分化,实行“以专业能力考评”为主体的考核模式。

第七条 中心建立完善的学生奖、助学金体系,对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学生进行奖励。中心设立专项奖助学金,支持学生的专业研究、社会实践、国外交流学习、科技竞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