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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光学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统一招生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8-08-29 阅读次数:

  为了充分利用协同创新中心各共建单位在生源、师资、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优势,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遴选及培养模式,实现对优秀生源的吸引、遴选和录取,经各协同单位协商一致制定本办法。由于中心的博士生采取“申请制”,故本招生方案中仅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进行规范。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中心采取初试笔试、复试面试、择优录取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协同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协同单位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上给予倾斜支持。

3.探索建立协同单位间生源互换机制,各单位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鼓励和促进优质生源在协同单位间交换,自主协商交换研究生名额。

4.积极面向海外招收留学研究生。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的招生人数不超过2人,累计在学人数不超过8人。

5.硕士生培养阶段也是中心预备博士生培养阶段。进入中心的硕士生在完成硕士阶段并取得硕士学位后可以向中心内任何一家单位申请,经考核合格后录取为博士生。

第二条 招生流程

(一)招生计划

建立基于导师学术水平、科研项目和经费的硕士生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制度。根据科研项目需要,各协同单位申报硕士生招生计划,由中心审核后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

(二)遴选程序

中心硕士生招生统一采取初试笔试、复试面试、择优录取的方式。

1.初试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生领导组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具备初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是中心各单位和全国知名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海外优秀留学生,并取得学士学位。

2.由招生领导组统一命题初试专业课试题。

3.初试笔试结束后,由招生领导组负责统筹试卷评阅、计分工作。根据1:2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的名单。

4.由招生领导组组成复试面试专家组,对具有复试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复试面试采取公开方式,接受愿意旁听的校内外教师、学生和公众。但旁听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考场秩序和考试公正。面试过程中,考生的陈述、复试面试专家组成员的提问、考生对问题的回答,都将全程录音,以备考生请求复议时使用。同时,复试面试中还采取书记员制度,负责书面记录各考生复试面试的详细情况。整个复试面试结束后,复试面试过程的书面记录、复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的成绩评定记录都将存档备查。

复试面试操作流程如下:

①由考生向复试面试专家组报告个人情况、硕士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②复试面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理论基础、科研能力、拟开展研究选题等方面进行提问。

③考生对专家组成员的提问进行回答。专家组成员可以就相关问题进行追问,考生必须逐一回答。

④复试面试专家组成员必须就每位考生的个人陈述、回答问题情况,独立地评分。采取百分制。

⑤全体考生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和旁听人员退场。复试面试专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复试面试专家组成员根据各自对各考生的评分,进行充分讨论评议,形成最后每位考生的个人综合评定成绩与排名。

5.招生领导组依据复试面试专家组提交的综合评定成绩与排名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请第一导师所在单位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中心网站上统一公示,附个人综合评定成绩。公示期为7天。

考生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中心书面实名提出复议要求。收到复议要求后,招生领导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复议。招生领导组将依据该考生复试面试录音、书面记录材料等,综合考量并特别征求考生所报考导师的意见,进行复议。

复议结束后,招生领导组将做出正式的由招生领导组组长签字的书面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为最终决定。复议决定书一式三份,一份回复给复议申请人,一份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一份留存在中心存档。

6.拟录取名单经过公示,无异议及经过异议答复处置后,中心将确定最终录取硕士生名单,并在中心网站公布。